文化資產普查是世界各國為保護文化資產所共同採取的基礎工作,也是國家文化資源國力調查的重要項目。自1982年《文化資產保存法》首次實施以來,我政府與民間團體對文化資產意識逐漸抬頭,惟因過去一直未訂立全國規格的文物普查規範與作業要點,各縣市文物管理單位所委託的文物普查案並無「田野調查標準程序」可遵循,對於境內文物普查的實施方式則多為各行其是。而政府機關(構)、公有學校或產業單位又往往誤解文物只存在於博物館,以至於早期對於文獻資料、器具、設備、標本等文物保存觀念較為薄弱;同時,民間團體也常因缺乏正確物件紀錄方法與保護意識,導致文物遭受各種人為或天然災害,如火災、風災等不可逆的損壞。上述諸多現象皆使得我國公有與私有文物面臨到持續流失與破壞之虞。
有鑑於此,本局配合新修訂《文化資產保存法》〈古物章〉第65條的規定,以及2016年10月公告的〈文物普查列冊追蹤作業應注意事項〉,於2017年起全面啟動全國文物普查。為配合全國文物普查參與程度的擴大,乃委託逢甲大學辦理「文物普查專業輔導中心及研習推廣計畫(一)」,以系統性、規範性以及可落實性的研習課程,培訓我國公立機關或私立單位內之文物普查專業人力,成為兼具普查技術與文物保存倫理的現代公民。
文物普查專業輔導中心已於本年度7月以前完成北、中、南共三場的「文物普查建檔」基礎研習課程。本次文物普查進階研習班係接續文物普查基礎班課程,共分成中區與南區兩場,中區假彰化鹿港龍山寺、南區假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帶領學員進入實際的文物田野場域中,讓學員直接面對調查空間與物件間的關係,並運用分組方式使學員能進行工作輪替,並於課程後直接讓學員進行文物調查成果發表與檢討,達到了解每項普查田野調查工作之狀況與應對。透過實際運用基礎班教學內容,模擬演練普查工作之標準作業程序,藉以熟悉文物普查基礎能力,建構我國首批文物普查基礎專業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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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普查專業輔導中心(逢甲大學 施淑鈴小姐 0928-339402